关于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的通知
作者:陈庆庆浏览:时间:2020-03-24
各有关单位:
科技部近日下发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63号)(见附件1),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本次申报包括“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网络协同制造和智能工厂”“智能机器人”““““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物联网与智慧城市关键技术及示范”“““等13个重点专项的项目指南,具体指南内容见附件2。
二、申报要求
请各二级单位广泛动员,组织本单位教师认真研究通知和指南,对有研究基础的项目指南,积极联系国内优势科研单位组成高水平的申报团队。特别提醒注意:
1.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各项目指南均实行限项申报,但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0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在限项范围内。
3.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需明确协议签署时间。
三、申报推荐渠道
公司可通过教育部、江苏省科技厅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等部门进行推荐。
四、公司申报安排
1.请有意向的老师填写《williamhill官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统计表》(见附件3),于2020年4月8日前将电子版提交机电科研科邮箱cuixinxia822@163.com。对于公司牵头申报的项目,由科研院在申报系统授权后,申报人登陆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https://service.most.gov.cn)。
2.预申报书网上填报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8:00至5月20日16:00(预申报书模板见附件4),请于5月10日前将预申报书提交科研院,科研院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把关,切实提高申请书质量。
3.如有关于重点研发计划申报的疑问,请及时和科研院沟通联系。
联系人:刘辉 郭源阳 83590162
邮箱:zxb@cumt.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3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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