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williamhill官网研究生公司产品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作者:陈庆庆浏览:时间:2018-05-11
各公司产品单位:
围绕国家“双一流”战略,紧密结合学校“十三五”综合改革方案、“双一流”团队建设方案和“三个一流”的目标,推动公司研究生指导教师、教学和管理人员研究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律,加强公司研究生导师团队建设,加强课程建设(含案例库建设与案例教学、双语教学探索、全英文课程建设),进一步推进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探索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提高公司研究生公司产品水平与公司产品质量,提升公司研究生教育国际化水平,学校计划开展2018年研究生公司产品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请根据《williamhill官网研究生公司产品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中矿大研字〔2013〕8号)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研究生教改项目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项目主持人应是公司在岗的教师或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并承担研究生教学、指导工作或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
二、立项研究范围与指南
本次立项研究的主要范围是研究生导师团队建设、研究生课程建设、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研究生层次)、研究生案例教学、研究生教育国际化、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研究与实践、制订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及评价指标等研究生教育中亟需研究与解决的问题,申请者也可根据公司研究生教育改革精神自主选题。
本年度资助项目分为专项、面上、青年教师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类项目:
1.“导师团队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探索与实践”专项项目、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项项目、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研究与实践专项项目,资助额度均为每项2万元/年,资助期限均为2年;
2.面上项目(含“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与案例教学”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为1万元/年,期限为2年;
3.“研究生教育国际化”、“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研究与实践”、“研究生教育过程中‘立德树人’研究与实践”项目资助额度为0.5万元/年,期限为2年;
4.青年教师项目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类项目资助额度0.5万元,期限为1年。
具体参见附件4《2018年williamhill官网研究生公司产品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课题指南》。
2年期项目的起止时间为2018年5月—2020年1月;1年期项目的起止时间为2018年5月—2019年1月(指南中特殊说明的项目除外)。
三、立项程序
项目立项按照个人申报、培养单位组织内部评审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批准立项四个程序进行。
四、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须符合《williamhill官网研究生公司产品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
五、经费管理
1.研究生教改项目经费按项目进行管理,签订立项合同书后,学校按批准的合同书,根据年度经费计划将经费划拨给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专项账户。
2.各项目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经费预算方案进行。项目经费使用范围:调研差旅费;图书资料购置费,软件、小型硬件(不超过1000元)购置费,小型模具、小型实验设备研制和购置费等;资料打印、复印、印刷费,与项目有关的教学研究论文版面费等。专项项目所发生的教材出版费等由学校统一另行支出。计算机等仪器设备购置费等不得从该经费中列支。项目经费使用的结构应合理,不得出现劳务费、咨询费、会议费、汽油费等,低值设备耗材费请适当控制比例与总额。
3.项目经费在使用中不得超支,申请报销要提供有关实物清单或验收证明;书籍和成套资料应在学院资料室登记造册、验收;软件工具必须写明名称、版本,经学院验收后方可报销。项目经费使用严格按年度计划执行,年底结余经费由学校统一回收。
4.报销单据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经项目所在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副经理审批、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六、申报材料
请各位老师于2018年5月17日16:00前将下述材料提交至williamhill官网A503室,过期不予受理,学院汇总后统一交到研究生院:
1.《williamhill官网研究生公司产品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纸质一份,电子文件一份(电子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主持人姓名”,如“××单位张××”)。
2.《williamhill官网研究生公司产品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汇总表》纸质和电子文件各一份(命名同上)。
3.电子材料发送至cuixinxia822@163.com。
williamhill官网研究生院
二〇一八年五月
附件1:williamhill官网2018年研究生公司产品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表
附件2:williamhill官网研究生公司产品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申报汇总表
附件3:williamhill官网:研究生公司产品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附件4:williamhill官网2018年研究生公司产品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课题指南
附件5:教研2014年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意见
附件6:教高[2011]1号:教育部关于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